服務調整
關于海南航空涉及特拉維夫航線客票特殊票務處理規定的通知
發布時間:2026-06-05 18:10:00
尊敬的旅客:
受相關地區局勢影響,為協助受影響的旅客更好地安排出行計劃,現發布海南航空涉及特拉維夫航線客票特殊票務處理規定的通知。具體規定如下:
一、適用范圍
自2026年6月5日21時(含)前使用880票證填開或換開的客票(含積分兌換客票),行程涉及航班日期為2026年6月5日(含)至2026年10月25日(含)之間由海南航空實際承運的特拉維夫進出港航班。
二、變更及退票規定
(一)客票變更
1.首次變更至相同航程、相同艙等的海南航空實際承運航班,免收變更費,但需收取子艙位差價及淡旺季差價。
2.海南航空北京-特拉維夫與深圳-特拉維夫航線之間可進行航程變更,首次變更免收變更費,但需收取新舊航程之間的票價差價。
3.上述變更須在客票有效期內辦理,已按上述規定變更過的客票,再次變更按客票使用條件辦理。
(二)客票退票
在客票有效期內,旅客可至原購票地辦理全部未使用航段退票,免收退票費(如有)。已按本通知原則辦理過變更的客票如申請退票需按客票使用條件辦理。
(三)上述變更、退票均須在航班計劃出港時間前取消已定妥的座位。
三、其它
(一)不符合上述適用條件的客票,均按客票使用條件辦理。
(二)本通知自2026年6月5日19時起生效。在本通知生效前已辦理完退票、變更業務的客票,不適用本政策。
感謝您的理解和支持。
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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